涉外离婚
彭红艳离婚律师提供涉外离婚服务。
1、一方在国内,一方在国外的;
2、在国内登记结婚,双方目前在国外的;
3、双方是外国人,在国内居住满一年的;
4、双方在国外离婚,涉及分割国内财产的;
5、双方在国外离婚,涉及国内支付抚养费的;
涉外离婚,需准备的材料:
1、起诉书
起诉书当中必须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,同时必须充分表达离婚的事实和理由。
2、主体资料
需要提供原告方及被告方的国内的身份证及户籍相关资料。如果原告方已经取得国外的永居,则还需要提供原告方的居留证明。居留证明还需要办理公证、认定手续。
3、 婚姻关系证明
需要提供结婚证明。在国内结婚的,提交结婚证;在国外登记结婚的,需要在国外办理结婚证真实性公证、认证手续。
4、婚姻破裂的相关证据
比如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、存在家庭暴力、重婚等中国民法典规定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。
5、 双方的财产证据
双方持有的不动产、动产、国内、国外的财产证据。
6、子女相关情况证明
如果子女在海外出生,取得海外国籍,那么对于子女的出生材料必须得到中国大使馆的认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