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离婚后,离婚协议里的财产、债务条款有效吗?
引言
不少夫妻为了获取拆迁补偿、规避购房限购、逃避债务等目的,商量好“假离婚”:先办离婚登记,签好离婚协议分割财产,约定拿到利益之后再复婚。可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方拿到利益之后反悔,拒绝复婚,另一方才猛然发现:法律上没有“假离婚”,只有离婚后的真后果。 随着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(二)》正式施行,关于假离婚场景下财产债务条款效力,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专门作出解读,解决很多人的认知误区。
一、身份关系上,不存在“假离婚”
只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完成离婚登记,拿到离婚证,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已经彻底解除。哪怕双方私下约定这是“假离婚”,事后也不能以“我们是假离婚”为由,起诉要求法院确认离婚无效、恢复婚姻关系。
法条依据: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二)》第2条:夫妻登记离婚后,一方以双方意思表示虚假为由请求确认离婚无效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通俗讲,两个人的身份关系一经登记就发生终局效力,离婚登记具备公示公信力。即便动机是为了拿政策福利、躲债务,不等于离婚这件事是假的。
二、财产关系上,反悔有难度。
“假离婚”的情况下,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,是否可以反悔,这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也曾纠结过。
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二)》第2条,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是有这样规定的:
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意思表示虚假,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及债务处理条款无效,并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,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。
简单理解,那就是,征求意见稿阶段的思路是,如果能证明双方是通谋虚伪的假离婚,财产债务约定直接无效,可以重新分财产。
但正是发布稿,删除了这一条。
最高法起草团队给出删除的理由有五点:
1.避免司法变相给“假离婚”兜底,变相鼓励投机行为。
如果司法解释直接规定“只要证明是假离婚,财产约定直接作废,法院重新平分”,等于给当事人一颗定心丸:可以放心去假离婚谋利益,闹纠纷了还有法院兜底重分财产,降低假离婚的风险成本,容易诱发大量相关诉讼,不利于引导诚信行为。
2.离婚协议财产情况复杂,不宜一刀切判定无效。
现实中假离婚下的财产约定并不统一:有的只是离婚目的虚假,但财产分割本身就是双方真实的利益安排;有的一方利用假离婚把全部财产归自己,事后反悔。如果简单一刀切认定全部无效,无法区分个案差异,容易造成个案不公。
3.并非彻底堵死救济,只是取消司法解释刚性规则,回归民法典总则一般条款。
删除条文不等于完全不能主张无效。离婚协议中的财产、债务约定属于财产性质民事法律行为,当事人仍然可以援引《民法典》第146条通谋虚伪表示,向法院起诉主张财产债务条款无效,只是不再由司法解释直接给出“一经证明就必须支持”的确定结论,交由法官结合全案证据个案裁量。
4.可以走撤销路径保护当事人,不必全部走无效 如果确实属于假离婚,财产分割并非真实意思、利益显著失衡,当事人可以依据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一)》第70条,以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为由,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条款。无效与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一致的,同样可以实现财产重新处理的效果。
5.维护财产关系稳定,保护善意第三人交易安全。
如果允许当事人轻易以“假离婚”为由推翻已经生效的离婚财产约定,会让夫妻财产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,损害债权人、善意交易第三方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现在实务当中,两种维权路径
离婚协议是复合协议,包括了身份解除关系与财产债务条款,身份已经不可逆,但财产债务部分可以依法挑战,但门槛很高。
路径一:主张通谋虚伪,依据《民法典》146条请求认定条款无效
《民法典》第146条: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想要成功,你需要拿出充分完整证据:聊天记录、录音、复婚约定、离婚不离家的生活证据、分割财产明显不符合常理等,证明双方签订财产债务条款时,内心根本不希望发生分割财产的法律效果,仅仅是做表面配合。证明标准很高,不是嘴上说“我们是假离婚”就可以胜诉。
路径二:主张欺诈,请求撤销离婚协议财产条款(《婚姻家庭编解释(一)》第70条)
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反悔,可以起诉请求撤销;法院查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,才会支持撤销,否则驳回诉求。
提示:无效和撤销,最终法律后果基本一致,都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处理。
对外:债权人的救济通道
如果夫妻借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,债权人不需要卷入夫妻二人的真假离婚纠纷,可以依据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二)》第3条,行使债权人撤销权,请求法院撤销损害债权的财产分割约定,维护自身债权。
四、彭红艳律师提醒,不要轻信“假离婚”。
1.婚姻风险不可控:对方一旦拒绝复婚,法律不会强制复婚,你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单身。
2.财产维权难度大:无论是主张无效还是撤销,都需要扎实完整证据,仅有口头约定,大概率败诉,极易人财两空。
3.行为本身存在风险:借离婚去骗取拆迁补偿、政策福利,不仅民事上风险重重,法院还可以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,涉嫌犯罪的会移送刑事线索,当事人可能承担行政乃至刑事后果。
婚姻不是博弈工具,不要寄希望于“假离婚”钻政策空子,一旦发生纠纷,口头约定几乎起不到保护作用,所有风险都要自己承担。
